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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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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(正)本至掛號處辦理掛號。診間醫師開立診斷書後,至一樓批價處,蓋章並繳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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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齊下列證件,並填寫『開具診斷書及病歷複製申請書』後,至一樓掛號處辦理掛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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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患者在本院或出院48小時內死亡,請家屬填妥「死亡時間證明書」,攜帶患者身分證,預約原主治醫師門診開立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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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醫師開立重大傷病申請書之後,至一樓批價處繳費,15個工作天後即可來院領回重大傷病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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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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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門診看診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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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一至週五:上午09:00~11:30,下午14:00~16:30;週六:上午09:00~1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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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一至週五:上午09:00~11:30,下午14:00~16:30;週六:上午09:00~1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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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一至週五上午8:00~晚上8:30;週六:上午8:00~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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